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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守护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

作者: 时间:2021-06-11 点击数:

“山水相连一库清水,需要我们共同守护!”6月3日,由河南、湖北、陕西三省六个基层人民法院联手打造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联动机制启动仪式暨首次联席会议在淅川县举行。此举意味着豫鄂陕三省法院围绕“保水质、护运行”这一核心目标,共同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司法保障,从司法层面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

据活动发起人、淅川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建军介绍,淅川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和渠首所在地,为了确保一库清水永续京津,淅川县法院成立了由院长任负责人,刑事、民事、行政各抽调一名员额法官为主的“三审合一”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大合议庭,对涉及各类生态环境的61类案件进行集中审理。丹江口库区流域范围跨越陕西、河南、湖北三省,水质、土壤、大气和森林等生态资源互为整体,而一些破坏生态的案件和个人,存在跨行政区域、流窜作案等特点,迫切需要多地法院进行共享信息、协同办理,统一量刑、审判标准,让库区司法机关组成相互衔接的生态“保护网”。为此,在经过共同协商后,淅川县法院组织并主办了由湖北省丹江口市法院、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法院、湖北省郧西县法院、陕西省洛南县法院、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法院等三省六县(市、区)人民法院参加的“三省六县市区法院生态保护司法联动机制”启动仪式暨首次联席会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司法联动机制协同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各法院之间在办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过程中应加强合作与配合,并不断探索司法协助的新领域、新方法。在办理的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若案件当事人、证人、所涉标的物等处于其他法院辖区之内,或因案件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其他法院配合的,可相互委托送达、委托调查、委托调解、委托代为宣判、委托执行;对于需勘验鉴定的,可商请对方法院给予配合,也可就案件的特定事务请求其他法院给予协助。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担负着京津冀等地调水供水的特殊任务,与会的三省六个法院负责人在发言中能够达成共识,实行区域协同推进,实现生态系统有效保障,最大限度挖掘司法潜力,建立司法联动机制,打好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同战’‘整体战’,非常难得!”南阳市中院院长秦德平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南阳市中院将给予全力支持指导使这一措施更好落实。

“此举开创了环境司法领域跨省协作共同保护丹江口水库的先例,起到了示范引领带头作用,为全省法院今后在其他流域、其他生态保护区开展司法协作提供了经验。”省高院环资庭副庭长张同仁表示。

据了解,淅川县法院自2016年建立“三审合一”机制以来,共审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78件,206名被告人受到了严惩;审结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78件;执结土地、林业、矿产、水利、湿地等非诉执行案件824件,有效保护了库区生态安全。注重加强法制宣传,选取典型案件到案发地巡回开庭34次,邀请相关行政机关人员旁听,受教育群众上万人。

文章转载自河南日报(农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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